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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不妨直接说出来 (2/2)
李烽看到这些马仔在认真听自己说话了,于是看了杨明一眼,很多人的眼中依旧有不满,但是却已经在思考了,这就是好事儿。
武力制服是一回事儿,还要诱之以利才行!
当即便继续说道:“大家出来混,为的是什么?为的还不是能过好日子吗?说句不好听的,大家都不是富人,离开了花山区,走在市里,和那些堂堂正正的道上人比起来,还算不上什么,咱们花山区能够立足,仗着的不过就是人心齐。”
“但是,单单是兄弟们人心齐,就有用吗?就能赚钱吗?大家都知道,青龙鼠目寸光,只顾着自己享受,但是余下的兄弟,有几个过的是好日子?还不是成天被警察追来追去的,被人看不起?兄弟们想想,你们已经多长时间没有在这夜店里面独自潇洒了?你们已经有多长时间被人骂作是穷瘪三了?”
李烽这一番话说来,人人都静默了半晌,不错,因为青龙的管理渐渐不得人心,花山区已经常年陷入内乱之中,大大小小的势力不少,离开的人更多,青龙带的队伍已经越来越不稳,就这五六十个核心的马仔都混得穷困潦倒,甚至到要接受高中生的委托来找钱的地步,算得上是相当凄惨了。
这花山帮看起来早就大不如从前了,现在别的地方的人之所以还没有来吞并花山区,不过是因为花山区从前的拼杀够狠,余威犹在而已,但是这种余威早晚有一天会消失的!
那时候,再加上其他几区的大混混有了时间来吞并这里,他们可就更困难了,再想要混下去,要比现在还难的!
其实不少混混早就已经有了这种内忧外患的感觉了,只是他们懒得多想罢了,多混一天是一天,总是有这种心态,以至于真的危机到了眼前,都还是浑浑噩噩,根本不明白。
但是李烽已经将问题说出来了,这就好比一个人给了所有人一拳头,灵光乍现,所有人意识到了问题的所在!
李烽见到已经引起了大家的想法,于是继续说道:“我们虽然还年轻,但是作为道上混的,第一要有勇力,青龙现在就是个废物,你们还要跟着这样的人么?而我们兄弟,嘿,别的不说,光说这武力方面的能力你们已经看到了,我敢保证,
一旦有人来挑战,单凭我们兄弟两人,结合大家的力量,一定就可以解决问题,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对别的区的大混子妥协,导致我们花山区的地盘一再缩小!而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平平安安的赚钱,大家都过上好日子!”
“要想混得好,并不是单单靠一双手,而是要靠这里。”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李烽接着说道:“我们不敢保证这里一定灵光,但是可以保证,一定能够靠这里,让大家赚到钱。”
“臭小子你他妈的才几岁,就敢说这样的大话,能打又怎么样?今天打了青龙,就是侮辱了我们花山帮,他妈的还骗我们说什么赚钱,你当老子是三岁小孩儿啊!”
站在人群中的一个二十出头的混混扬声说道。
李烽留意到,他嘴里说的是“青龙”,而不是“我们大哥”,就是说,他们现在已经不认青龙做大哥了,这就等于成功了第一
步。
李烽看了看这厮,心中暗叹,麻痹的,嘴上没毛,,只听这小子继续说道:“你别以为说句大话我们就相信你,赚钱的事儿谁不想,无非就是收收保护费而已,我们不要青龙,也不要你这小子来插手我们花山帮的事情,没有你,我们一样能够立足花山区,一样能够赚大钱!”
这话一出口,顿时就引来了好几个人的附和,显然,不少人对李烽还是持有敌意的!
李烽冷哼一声,说道:“这么说,你的意思是,我帮你们打到了青龙,然后你们要将我的成果收入囊中,把我当傻子耍,是吗?”
“我们又没让你帮我们,青龙不配当我们的老大,他现在已经不是花山帮的人了,至于你和青龙的事情是你们的个人恩怨,现在你们恩怨已了了,剩下的就是我们花山帮内部的事情了!”这个小混混又说道。
一旁的青龙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想要说什么,只是这个平日里对自己低眉顺眼的马仔说出这种“大逆不道”的话之后,竟然五六十个人,一个帮他说话的人都没有,显然,他已经失去了整个花山帮了!
就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面,他失去了自己拼了好几年才得来的东西,甚至都没来得及好好享受!
李烽已经懒得理会在一旁有些发呆的青龙了,只是打量着这五六十个人,他想看到到底是有几个人支持他的,但是多数人仍旧是不言语,原本是大多数人站在一起的,现在也变成了好几个人围在一起了,看来他们之中小团体也众多。
李烽不再和这小混混纠缠,而是对其他人说道:“花山帮中的小分帮,还是不少的吧?你们想想,任何一个势力当上了老大,势必要对他手下和他关系不错人倾斜,到时候,其他的势力难免成了外人。所以,青龙倒了之后,你们想要推举一个新老大,没错,我也认为应该由你们自己推举。”
“但是我认为,最好的人选,不是你们花山区原本之内的,而是不在你们的势力范围之内的外来人,因为旁观者清,从前的旁观者,才能够更好的看出哪里需要改进,才能够对你们这些人一视同仁。”
李烽继续说道:“我和我兄弟杨明,不属于花山帮的任何势力,我们的目的,就是带着大家共赢,当然,我们也有私心,我们的私心就是,彻底的断绝了青龙的后路,也更能够帮助大家抵御来自于别的区的压力,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个强势的有力的人物,才是你们最需要的?我也不妨告诉你们,其实这花山区的李城夜总会就是我李烽的地盘!”
“什么?李城夜总会?那不是花山区第二大的夜总会么!”
“怎么可能,那不是李家的夜总会么!”
“废话,你没听见他说那是他的地盘么,他不就是叫李烽么?”
“好像不是吧,我怎么听说是李华强老大的地盘,花山区,他的场子也是比较有名气的,比咱们的场子‘夜魅星辰’可要大得多了!”
……
一阵嗡嗡的讨论声此起彼伏,李烽看到这种现象很是满意,其实他一开始就已经打算好了,如果自己的武力还不能让这群混混想自己投诚的话,那么,自己就诱之以利,这种方式可是百试不爽的。
没有一个小混混可以拒绝夜场的**,尤其是自己还没有一个完整的地盘的帮会。
整个花山区一共有三个比较大的夜场,李城夜总会,李华强的场子,夜魅星尘,是花山帮的场子,当然,并不是花山帮的产业,青龙也没有这种本事,老板另有其人,只是花山帮罩着的场子而已。
另一个,自然是李金玲自家的,洪门的场子了。
要论规模,实力,肯定是洪门的最大,甚至是李城夜总会的两倍的规模,但是没有办法,人家是全国性的势力,根本就没法儿比的。
而对于这群花山帮的核心马仔来说,就算是李城夜总会,也已经相当的具有**力了。
核心马仔里面几个小团体的头目一下子聚在了一起,不时的小声嘀咕着。
李烽这一番话说完之后不到十分钟,人群中原本没有说话的人之中,突然有几个人开口说道:“我支持李烽兄弟,只有他当上了大哥,咱们才不会被别的势力排挤!”
有一个带头的,其他人便也开始有些动摇,仔细的想了想李烽的话,
都觉得有道理,现在可是法制社会,这么混下去也不是办法,自然是找一个轻松的场子靠着,能够玩的爽,又不用费多大力气的才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而且,他们既然自己推举大哥,自然是要找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李烽就是对自己最有利的这个人。
只要李烽当上了老大,至少不会偏袒自己的兄弟,因为花山区里面就没有他自己的兄弟!
李烽听到这话,横了一眼刚才反对的那个青年混混,说道:“我刚才说了,如果谁不服的话,大可以过来和我单挑,当然,也可以质疑我的想法,我不知道你叫什么,不过打架可以不问姓名,你过来吧,咱们单挑,或者,你还有什么理由发对大家,不妨直接说出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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