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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大陆发展史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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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魔法时代人们通过冥想来提高对元素的感知力和控制力,这样的人被称为魔法师,魔法师通过咒语可以激发各种元素中蕴含的能量,释放出魔法。
魔法师经过无数年的发展从最初的四大系发展到后来的光、雷电、水、冰、火、精神、亡灵等多个系别的魔法种类。
在对魔法不断的探索中,魔法师发现有些宝石中同样含有四大系中的魔法元素,并且可以通过阵法和咒语激发其中的能量。只是魔法阵的威力太过庞大极容易对作为媒介的魔法师造成反噬。
魔法前纪元330年:著名大魔导师赖特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魔兽体内的晶核所含魔法元素是有魔兽的品阶所决定的,并且证明魔兽所凝结的晶核经过特殊处理可以取代魔法阵所需的魔法宝石,而使用不同品阶的魔核更容易控制魔法阵的威力,因为魔核成本低廉且较容易得到,引发了魔法阵研究热潮。
魔法前纪元255年:仅不到一百年的时间,众多魔法师证明只要有各种的魔核布阵,可以施展各系八成以上魔法。
魔法前纪元162年:魔法工会发现单系魔法师通过魔法阵即可跨系施展魔法。也就是说魔法阵只需精神力即可操纵,并发挥全部威力。而不需要许多人天生就不具备的魔法感应力和穷极一生都无法掌握的元素控制力。
魔法前纪元51年:魔核被31岁的魔法师奥古斯塔成功应用在各系魔法卷轴中,并称普通人即可使用。后经试验,仍需精神力触发,成为魔法界最大的笑话。
魔法前纪元13年:魔界、兽人、半兽人、魔兽组成大军进攻人界。魔法师和战士在落日要塞激战三天三夜,魔法师大队被敌军偷袭,死伤殆尽。战士疲惫不堪,誓言死战到底。关键时刻,69岁仍是魔法师的奥古斯塔到达要塞。以死相劝,由精神力较强的战士激发其空间戒指携带的数千魔法卷轴进行反击。是役大获全胜,追杀敌联军百余里。发起攻击的战士损失仅有区区百人,奥古斯塔被称为“法阵之神”。
因战胜联军,大陆欢庆。研究魔核制作魔法卷轴的魔法师遍及大陆。奥古斯塔被各大魔法学院邀请讲学。
魔历纪元年:奥古斯塔去世,其孙伊古斯塔主动请缨,率三千弟子携魔法卷轴攻击魔族,连克狼人、熊人、半人马、牛头怪等七个部落三个大城池。魔界之主被逼无奈,于落日要塞签订“落日条约”。内容含魔族千年不得侵犯人族等内容,更向魔神立下血契。此年被大陆定为魔历纪元年。同年各大魔法学院全部开设魔法阵、魔法卷轴研究制作系。
魔历纪元8年:魔族突然集体消失,不知所踪。
魔历纪元24年:一部分魔法师对工会倚重晶核,大肆制作、研究魔法卷轴的做法提出反对后被排斥、打压。
魔历纪元47年:魔法工会分裂,反对倚重魔法卷轴的魔法师离开魔法工会后产生分歧。著名魔导师勃朗格失踪,除个别魔法师隐姓埋名离开,剩余魔法师创立古魔法工会。招收学徒极为严格,要求学徒必须放弃学习魔法卷轴。而魔法工会则偏重阵法和卷轴。
魔历纪元102年:魔法师拜赛因使用一阶魔兽萤光线虫晶核、阳春草制成微型光系照明术魔法阵,此魔法阵为贵族莫茨世袭伯爵府照明使用。
魔历纪元104年:古魔法工会最后一名魔法师去世。专门修习古魔法的魔法师彻底消失在这个大陆上。仅存的魔法工会已失落大半古魔法,取而代之的是各种魔法卷轴。
魔历纪元152年:魔法走下神坛。几位魔法学徒将照明魔法阵模仿制作,并可放置在透明容器中。不再依赖卷轴或魔法阵。并与凯特家族名下商团合作,大批制作照明用具。自此后光系魔法中照明、治疗等魔法逐渐逐渐转为民用。
魔历纪元320年:所有基础魔法均以应用到民间、商业、军队等领域,各行各业均有应用。且无需卷轴做载体。各大商团开始圈养魔兽,建立生产线,批量生产魔法用品。
魔历纪元368年:一位名为介罗的年轻人因心理畸型,按照书籍记载学习并施展亡灵魔法后,将艾玛城的居民全部变成亡灵,并波及附近城市。另一位老人56岁特勒曾在年轻时根据古典籍记载修炼魔法,已等同大魔法师。因泄愤施展大型火系魔法烈焰地狱烧死436人,焚毁建筑无数。两个事件迅速被传播开来,大陆人激怒之下,爆发了后世被称为“魔法灭绝运动”的事件。所有记载修炼魔法咒语的书籍、典籍全部被烧毁。古魔法修炼方法从此在大陆失传。
数百年后民间的魔法用具已经开始通过开关控制。生活、治疗以及攻击防御等领域的魔法器具,被人们统称为“芒器”,芒器在形状上逐渐形成戒指、项链、肩饰、腕扣等
种类。在威力上被划分成一至九阶和圣阶。需要人们使用精神力放出各系魔法。
芒器的内核也就是提供魔法元素的地方叫做“晶源体”,其本质也就是原来的芒星阵,晶源体在晶源体所需三阶以下晶核从圈养的魔兽身上批量提取。高阶晶核仍然需要人们猎杀魔兽得到……
这是我在异界的直播。因为是日记,所以我用了第一人称。必须的,不是吗?
白天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如同起点小说中最最泛滥的题材一样——我穿越了。穿越的过程我就不写了,反正是小说中的一种。
我叫楚昊,这辈子没偷过葱,没扽过蒜,也没顺人几个鸡蛋的好人(脸红),可老套的事情真的就发生在我的身上。哭不是我的性格,笑也不太合适,当务之急我身上的零件没缺吧!
发现全身都没有任何伤痕的时候,把我乐坏了。
我老婆——就是我攒了几个月工资买的笔记本电脑也还在廉价的电脑包里面,这可是我视如性命的东西,取出电脑按了开机键,开机的音乐响起,竟然没坏,我真的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动听的音乐了。
正当我高兴的时候,一阵声音从旁边传来,有人来了。
这时我的手速足有六十动,肯定超过了音速,甚至达到了光速,三两下就把本本装进了包里,我怕被人见财起意。
后来我知道这个人叫雷特,是专门负责回收芒器的。
芒器就是这个世界用来攻击防御的武器。
“你是谁,蹲在这里干什么?”雷特问我。
“我叫楚昊,迷路了。”我选了小说中最最常见的回答。
“你迷路到我的地方来了?”我的话他明显不相信,用怀疑的目光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
他的地方?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来观察环境,这里很像一间废弃的小工厂,周围是斑驳的围墙,中间是很大的一个车间,是的!我认为这是车间,因为这间房子和我家那里的车间一样,宽度很短,长度很长,高高的房子,到顶的窗户上镶着破烂的玻璃。
“我真的迷路了,请问这是哪里?”我挺客气,到人家的地盘了,你敢嚣张吗?
“这里是尼利市多利商团芒器回收部,我是经理雷特。”他语气里带着调侃。
我知道他在讽刺我,但是我得忍着,因为他说的地名和厂名都非常古怪,是我从没有听说过的呃。
“好吧,我承认,那个……其实我是来找工作的。”虽然是相同的语言,但是我确定这里肯定不是中国,因为远远的地方能看见一栋栋高楼大厦。这是一座城市,可是我不记得中国有尼利市存在,难道是外国,国外也普及中国话了?
“你?”也许我的穿戴不像能干活的人,雷特还是一副怀疑的样子。
经过我再三解释,也许是我诚恳的表情打动了他,他终于同意让我他的手下干活。
进入车间的时候,里面仅有的两个人都把我给震了,真的,你看到也一定会把你震了。
眼前这丫头实在太漂亮了,纯白色丝质长裙上面是略低于纤细的腰身的纯净米黄线织小衫,腰间松搭着一条深褐色的软质细带。
脖颈上一个天蓝色宝石坠饰挂在银质细链的下面,精致的小巧下颌配着鸭蛋圆的脸蛋,真想上去亲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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